新世代青年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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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評論
更新:2000.02.04

WTO
兩階段的農地剝削
評政府在WTO衝擊下的農地政策

丁穩勝(政治大學勞研所碩士生,新世代青年團成員)

日前立法院第2655次院會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放寬農業用地變更使用之限制加上之前「土地法」修改後,將「農地農買」之條文刪除未來農地買賣將開放非農身份之自然人與法人(公司、財團)參與如此一來將使台灣之農業發展面臨嚴重的負面衝擊茲分析如下

「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增列農業用地之變更使用應先徵得主管機關(農委會)同意設置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其同意之條件程序及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由農委會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此舉將農地變更這等大事的決定與執行完全授權行政單位來片面執行根本嚴重違反「法律保留」影響人民權利義務甚鉅之行政應由法律定之的行政法原則不但規避立法權之監督更成為行政機關與財團相互勾結私相授受與利益輸送的灰色地帶

政府表面上雖然堅持「農地農用」政策然而在農地開放非農買賣後我們又正處於加入WTO前後的時空環境下以現在政府根本沒有因應WTO的農業政策的情形下我們不得不懷疑這次修法是一次有計畫性的兩階段性的侵奪農地行動與圖利財團的陰謀第一階段是農地所有權的集中階段因為此時農地尚限制農用因此地價不能抬升財團當然趁此時介入低價大量購地第二階段就是農地用途的變更階段此階段台灣農業將因草率地加入WTO而喪失競爭力政府順勢將「農地農用」之政策鬆綁而稍早不費吹灰之力巧取農地所有權的財團與政客早就在一旁摩拳擦掌準備要大炒地皮一番更糟的是許許多多消耗大量社會成本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將可能因此得以繼續生存

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中關於耕地所有權分割限制的放寬不但加劇了農地的私有化與細分大大消減農作功能而且開放進一步的所有權分割將造成土地使用的爭議增加效率減低使得大規模與高產能的耕作方式無法進行這對台灣蕭索的農產業無疑是雪上加霜

本文以為我們必須負責而確實地站在健全國家農產業與維護農民權利的立場優先思考我國加入WTO後本土農業的發展方向消極方面除了及早規劃農業人口的就業安全體系以及取消在入會前就已經做出的減讓措施即所謂頭期款避免正面迎擊國外農產品的低價傾銷邁向精緻農業休閒農業或者更進一步利用農地非農買賣的新法以國家社會之力購買農地使土地漸進公有化與社會化緊接著進行第二次農地重劃整合科技人才輔導農民提升農業科技進行機械化高效率之耕作才能使國內農產業得以在一個新基礎上穩定發展總而言之在縝密地考慮生態保育國土有效利用的前提下農地由國家優先承購與規劃才可以避免土地私有制對於社會發展的阻礙與對自然生態的摧殘


丁穩勝199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