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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於:「新世代青年團」(http://youth.ngo.org.tw/)的「青年評論」專欄 2002.05.22
 

微軟有「合理價格」?!
──對孫善豪〈如何反反盜版?〉一文的批判

新世代青年團 岳生

編按:孫善豪先生的〈如何反反盜版?〉原文刊載於第28期政大政策論壇電子報,原文由此進入

 自從政府宣示大力掃蕩盜版以後,「智慧財產權」的議題再度受到熱烈的討論,面對以美國為首的先進國家與跨國資本強烈的壓力,台灣政府幾乎是無條件地接受「智慧財產權」的規定,致使這類商品(如微軟的軟體)高價輸入的不合理現象依然持續,因而也給予民間反對「智慧財產權」的聲浪一個 "正當理由"。所謂的「合理價格說」,也因此慢慢地成形。政大政治系助理教授孫善豪,日前於該校社科院政策電子報所發表的一篇名為〈如何反反盜版?〉的文章,可以說是這派學說的代表。姑且不論其文章題名對於這一波反對智慧財產權運動性質、目的以及作用之嚴重混淆(反對智慧財產權其實不等於反反盜版,兩者層次不一樣),孫先生的文章中竟然出現許多似是而非的觀點,這些觀點別說是當今主流的經濟學者,就連經濟學系的學生看了都會覺得不值一笑。即便如此,筆者身為反對「智慧財產權」的一份子,仍要擺下身邊繁重的工作,大花力氣、耗費篇幅來對付對付這篇文章,為什麼呢?

 因為孫先生一向以研究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理論著名於學界,孫先生的反反盜版意見如果讓人聯想到是左傾的意見,不但一點也不意外,而且似乎有點想當然爾的味道。但事實上,孫先生在這篇文章中所依據的論點以及提出的主張,明顯不是左派真正應該持有的看法與對策。左派的意見被右派恥笑並不打緊,因為我們還能辯稱許多右派是既得利益者,他們受到階級的侷限性,而左右兩派本來就是對立矛盾的關係;然而,最要緊的是左派能不能針對問題提出正確的看法,如果是左派本身不成器,提出一堆錯誤的論述與主張,那就只是混水摸魚,不但無助於反對智慧財產權運動的推行,反而扼殺了運動的活力!我們相當憂心孫先生的意見被外界輕率地解讀為台灣左派對於「智慧財產權」的看法,而對於孫先生文章中所透露出來的問題,我們則認為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所以筆者針對孫先生的若干論點,提出幾點不同的意見。

◎ 「商品售價==商品生產成本?」所掩蓋的事實

 首先,孫先生以「商品售價」必須等於「商品生產成本」,作為他反反盜版的理論依據,亦即「商品售價」如果高於「商品生產成本」的話,就是一種對消費者的詐欺與侵吞。然而,什麼是「商品生產成本」呢?孫先生告訴我們:「所謂成本,包括了生產商品所需的原料、勞工、地租…以及資本家或企業主所花費的一切用於商品生產的 "力氣"」,在此,我們驚訝地發現孫先生的論點與主流經濟學的論點居然完全一致!主流經濟學在計算總產品(GNP)時,就是把商品中所蘊含的原料、機器、工資、地租、利潤…等加總起來,形成總產品的總價格,工資支付的是工人的勞動,利潤則支付了資本家的企業家精神。孫先生的說法不過是換了一個包裝,把資本家的企業精神換成是資本家花的 "力氣",把利潤換成是商品生產成本的一部份,表面上是反對資本家藉「智慧財產權」的法權設置來攫取超額利潤,實際上是掩蓋了孫先生所謂「生產成本」(孫先生又把它的一部份稱為「合理利潤」)背後,仍舊存在的剝削關係。孫先生絲毫不挑戰資本家的利潤(或者資本家所花力氣的報酬)是剝削工人剩餘勞動(即剩餘價值)的這個事實,因此,這種論點絕對不是左派的意見!孫先生並沒有清楚定義資本家的 "力氣"為何,照主流的說法,資本家的力氣在於他要管理企業、他懂得部署生產資料、要承擔風險、要有充沛的人脈、要建立產銷網絡…,而這些都是資本家該拿利潤的理由,更重要的,主流認為這是資本家也參與價值創造的明證!而且按照資本家所獲得的報酬比例來看,資本家更是主要的價值創造者呢!難道,孫先生也認為資本家創造價值?

◎軟體的「合理價格」是否存在?

 當然,一般說來,主流經濟學不會將資本家的利潤列在產品的成本之中,但是主流經濟學卻相當強調商品售價必須實現「合理利潤」(另一種說法就是「機會成本」),否則資本家寧可投資其他類別商品的生產,也就是因為資本主義社會中,商品的價格相互競爭而資本又可以自由移動流竄,資本家追求的利潤率,因此將慢慢趨於一致。

 孫先生以研究馬克思理論自居,他也在許多著名的學術刊物發表過關於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的文章,但在這篇文章裡他卻不清楚(還是有意掩飾?)資本家的利潤從何而來,也弄不清楚商品售價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是經過市場平均利潤率規律影響後的結果。在孫先生「商品售價=商品生產成本」的這個 "應然的"式子裡,錯誤地將小商品生產方式的價值計算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市場價格的規律,等同起來。前者沒有剝削關係,直接生產者擁有生產資料以及產品的所有權,然後才進行商品的交換;後者則是建立在資本家剝削工人所生產的剩餘價值之基礎上,資本家擁有生產資料,購買工人的勞動力來進行生產,產品的所有權屬於資本家。

 而孫先生草率地將兩種不同性質的生產方式等同起來,認為價格應該與成本一致,然後以此提出一種類似「合理價格」的論調,當然經不起考驗。孫先生不明白他的分析對象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一般商品的市場價格是資本家的生產成本(機器耗損、原料、能源、工資)與平均利潤的總和,平均利潤如前兩段所述,是以資本家佔有工人剩餘價值為其前提和物質基礎之下,資本相互競爭的必然產物。而我們所要反對的「智慧財產權」,它的運作規律卻大大地不同於競爭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以電腦軟體為例,它先依靠生產技術的絕對領先,形成其他資本進入該業的困難,然後藉由國家機器制訂出一系列的法律規定,對商品仿製行為進行嚴厲的法律懲罰(軟體這類商品的特性在於生產困難,仿製容易),「智慧財產權」因而形成人為的壟斷,讓某類商品生產者維持超額的利潤。孫先生要打擊這一法權的用意,筆者是相當支持的,但是「合理價格」的提法,無疑是右派的觀點!因為,打破超額利潤,並不挑戰資本主義的剝削關係,也迴避了誰才是價值的創造者,這一核心的問題。

 另外,在反對「智慧財產權」運動的層面上,「合理價格」的主張,根本無法打擊微軟這類跨國資本的壟斷利益,因為只要微軟繼續擁有領先的技術,就能輕易地扣住技術的翻新,並把軟體分更多次出售(所謂的版本升級),那麼比爾蓋茲還是能大賺其錢(即孫先生所謂的合理售價或合理利潤)!孫先生想要把微軟變成「全世界程式開發與使用合作社」的具體主張,更是一種空想、奇想,在沒有國際法律執行力、國際工人運動、國際消費者運動等強大奧援下,如何要比爾蓋茲交出微軟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左派一旦像孫先生這樣,只捉住主流的尾巴大做文章,就無法認清問題的實質,就只能胡說八道。真正的問題,不是去計算「合理價格」,真正的問題,在於挑戰「知識商品」存在的正當性。

◎知識也創造利潤?

 針對孫先生這一篇文章,本文總結幾點意見:第一、利潤不是資本家所花費力氣的報酬,利潤是靠資本家剝削工人的剩餘勞動(剩餘價值)所得來的;第二、「合理價格」或「合理利潤」不是左派的觀點,左派的主張是消滅剝削關係,取消價值規律。第三、反對「智慧財產權」,不等於「反反盜版」、支持「盜版」,而是要徹底反對「知識商品」的法權規定。第四、必須批駁「知識經濟」的真實性,所謂的知識與科學,是人對自然界的認識增長,並不進入商品生產過程與價值創造的過程,科學與知識更不是商品,所以「知識商品」是一個錯誤的說法,是意識型態對社會真實的顛倒。只有科學知識的「應用」,才會進入生產過程改變商品的使用價值,但是知識與科學的應用只是參與使用價值的生產過程,只能提高生產力;它並未加入價值增殖的過程,不能增加商品價值,因為按照價值規律,工作日不變的前提下,勞動生產力的提高不但不會增加總價值(總價值不變),反而會使個別商品變便宜,因為必要勞動量減少之故。從馬克思開展出來的「生產二重性」分析,吾人可以輕易掌握科學知識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的真實作用。所以這些號稱「知識經濟」的商品利潤,遠遠不是知識創造價值(或所謂附加價值)的結果,而是來自於技術或法權上的壟斷,使資本家能輕易擷取高於市場平均利潤的「超額利潤」,是以「知識創造利潤」也是商品拜物教意識型態對社會真實的一種顛倒。這就是左派對「知識經濟」為何會帶來「超額利潤」的批判分析,主流的「高附加價值論」,不過是「超額利潤」的換句話說罷了。

 本文在於指出孫善豪教授對於反反盜版的錯誤論述,孫先生的問題,在於他誤以為對超額利潤的批判,就是要標舉合理售價(內含資本家的利潤),就像許多馬克思主義者誤以為馬克思對價值規律的批評,就是要用另一套 "合理的"價值計算方式來取而代之一樣。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所分析的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的價值規律,他以「商品拜物教」為理論核心來分析資本主義的價值規律,認為商品拜物教將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顛倒成物與物、商品與商品的關係。馬克思所弄清楚的價值規律,是在一定社會形式下、特定生產關係的客觀反映。馬克思指明客觀規律得以暫存的社會基礎,並不表示他同意這一客觀規律的永恆化,他批判商品拜物教下的價值規律,就是為了消滅價值規律背後的剝削生產關係,而不是要建立一套適用於新社會的價值計算方式。

 反對 "知識經濟"所伴隨的超額利潤,但不能清楚掌握超額利潤的起因,一味企圖建立 "合理"的價值規律,不挑戰生產關係中的剝削問題,孫先生的論點,恰恰是馬克思所要批判的拜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