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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於:「新世代青年團」(http://youth.ngo.org.tw/)
2003.06.26 教育費用已為一般普羅大眾沈重的負擔 失業率高昇、勞動條件惡化,學費又將調漲,小市民處境雪上加霜。以高等教育為例,包括政治大學、中興大學、台灣師範大學等在內的十五所公立學校,新學年學費均將調漲,漲幅直逼一成。過去台灣之子力求考上公立學校、奮發向上、擺脫窮困的神話,不復存在。這次公立大學學費調漲,縮小了公私立大學之間的學費差距,連帶可預見私立大學亦將跟進,藉由各種名目調漲學費。根據91學年度各級學校的收費標準,每個學生從小學到大學支付在學費上的教育費用,最少需要50萬至220萬不等;其中光是要完成大學四年學業,則約30萬至60萬。在此壓力下,教育費用已為一般普羅大眾沈重的負擔。我們不得不提出饒了孩子、饒了家長的呼籲。 財團白白享受高素質的勞動力而不費分文 教育費用究竟是什麼?難道只是個人未來的投資嗎?事實上,長期以來,台灣的教育政策配合國際分工下台灣經濟發展的需求,以培育企業適用的勞動力為主。在國際競爭中,台灣的勞動生產力名列世界前茅,正是由於台灣的勞動力素質高於其他各國。台灣企業之所以能獲利,台灣經濟之所以能成為四小龍,教育經費的支出已經是養成高素質勞動力的必要條件。因此,當企業--尤其是財團--享有高素質勞工以及高度競爭力的同時,理應負擔作為勞動力再生產的教育費用。但他們卻將此責任轉嫁給個別小市民。小市民不僅背負高額學費,而且在不合理的稅制下,向財團所課徵的稅收占整體稅收的一小部分,等於財團白白享受高素質的勞動力而不費分文。 財團可以減稅、享受高素質勞動力,小市民負擔大部分稅負、高學費 觀之台灣目前的賦稅結構,企業每年藉由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等等各種減免租稅之法規,光以今年來說,政府稅收巨額損失高達7,000 億元左右,約為全年總稅收 1.3 兆元的一半。另一方面,對於個人綜合所得稅的課徵,薪資收入占70﹪以上,雖台灣所得稅的最高累進稅率達40%,但由於各種租稅優惠、投資抵減、兩稅合一、土增稅減半、金融營業稅調降等等,使得賦稅原應有的所得重分配效果大大縮小。換言之,目前國家稅收仍由小市民負擔。財團透過各種減稅法令享有超額利潤,小市民卻要支撐國家稅收,在這樣不公平的稅制下,貧富差距亦逐年擴大。以主計處的資料來舉例,我國收入最高、排名在前20﹪的家庭和收入最低、排名在最後20﹪的家庭,去年兩者的差距為五•五五倍,今年立刻增為六•三九倍。 失業者子女學費應全額補助 台灣財團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進行產業外移或轉投資大陸,同時又要脅小市民,不斷壓低其勞動條件,裁員、解雇頻傳,導致這幾年來的失業浪潮、失業人數大幅增加。失業者及其子女,作為資本規模擴大時可供使用或替換的勞動力,是資本生產的必要條件與必然產物,財團本應負擔維持這批產業後備軍的費用。失業者已經是資本逐利行為下的犧牲品,更無力負擔下一代勞動力再生產的費用。因此,對於失業者應給付其子女全額學費。 教育不斷商品化 就學貸款無法解決高學費帶來的經濟壓力 現在,子女過高的學費已經不是小市民『甜蜜的負荷』,而是『喘不過氣的負荷』。窮學生為繼續升學只好選擇就學貸款。相應於失業人數的增加(已超過五十萬人),辦理就學貸款人數亦創新高(直逼三十萬人)。雖說就學貸款能暫解燃眉之急,但是許多學生在一畢業即背負數十萬的債務。就學貸款充其量亦不過延遲學費的支付,並無法解決高學費帶來的經濟壓力。而就學貸款的邏輯也就是經濟學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將教育當作是商品販售。在教育不斷商品化的過程,高學費的政策方向就不會改變。 站在社會一般民眾的立場,我們繼續從1988年、1993年、1994年、1998年以來綿延不絕的「反對高學費政策」呼聲,反對教育商品化。同時要求財團必須負擔勞動力再生產的教育費用,政府應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經費,並對失業勞工子女學費全額補助。 我們的訴求: 行動時間:2003年7月02日星期三上午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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